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兄弟共有房 各自申请优税
2019-11-20 01:05经济日报 记者程士华/台北报导
兄弟同住在一间屋檐底下,若房地产权是彼此共同持有,在缴纳地价税时,每个土地所有权人都须各自申请适用自用住宅用地税率,不会因为家人已经申请了,就能够一并适用。
地价税於每年11月开徵,近来已经有许多地主收到税单,基隆市税务局指出,近来接到一对兄弟致电询问,哥哥和弟弟共同持有一间房屋,弟弟已经申请适用自用住宅税率,为何哥哥的税单还是适用一般用地税率?
地价税针对自用住宅有特别优惠,一般用地税率为千分之10至千分之55,而自用住宅用地,可以享千分之二优惠税率。税务局表示,依据《土地税法》第9条规定,想适用自用住宅用地税率,首要条件当然是住宅用地,第二条件是指土地所有权人或配偶、直系亲属於当地登记户籍,第三条件是未作出租或供营业使用,满足以上三个条件,才能够适用优惠税率。
官员指出,想要享用优惠税率,房地用途必须为自用,且没有额外租给他人,或供营业使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