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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动产传承 三途径比一比
2019-11-27 22:45经济日报 记者程士华/台北报导
针对年事已高的父执辈而言,可能会在生前就开始思考如何将家产传给下一代,吴文宾指出,生前移转可分为赠与及买卖二种方式,采赠与方式移转,有一种简单的方式,在於活用每年220万元的赠与税免税额,逐年将现金等财产移转给下一代,可以节省赠与税的负担。
经济日报提供吴文宾表示,相较於赠与现金,购入不动产赠与子女,可能比直接移转现金更节税,因为不动产赠与是以公告现值计入年度赠与总额,而公告现值多半低於市价许多;不过,若是透过不动产来移转财富,不只有赠与税的问题,还要额外考量到移转过程中的土地增值税。吴文宾表示,在考虑土地增值税的情况下,又可以选择运用买卖方式来移转土地,就有机会适用土地增值税的一生一次自用住宅税率,这是赠与不动产时无法适用的,整体来说买卖方式相对划算,也可同时并行使用。
若是未选择采生前移转,吴文宾表示,透过继承方式移转土地,则是相对单纯的做法,可以免课土地增值税,且遗产总额中有相当多的免徵项目可以扣除,其中免税额就有1,200万元,加上丧葬费123万元、直系血亲卑亲属扣除额50万,若财产是一家单传,合计至少有1,373万元的遗产不用课税,对於多数家庭而言,已经十分足够。
吴文宾建议,若子女继承后再将土地卖掉,土地的前次移转现值,将会以继承时的公告现值计算,土地增值税的负担就会降低,因此让儿女以继承的方式取得不动产,也是不错的考量的移转方式。